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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寄奴在受封为“宋公”的第二年进爵成了“宋王”,又在第三年废了司马家的最后一位皇帝,于建康称帝,定国号为“宋”。
我知道我所等待的那一天终于来了,于是在预备着开门迎接刘宋大军的那一日我起了个大早,在天将蒙蒙亮的时候,便已然收拾整齐,带着几名侍从安安静静恭候在了郡城的城门外头。
——孩子们一早就被我送离新安了,带着他们的娘曾经留给他们的私房体己,带着我悄悄给他们攒下的一笔金银细软。
他们的外家平素算不得显赫,但这时间,一个不够显赫、轻易能隐没在人群中的外家,反成了他们余下一生最好的去处。
我听说过,那位刘宋的新帝不喜世族,却意外地极重视各地的寒门才子。
他们若能好好读书,来日倘若能赶上了那个造化,照旧能在这个新朝之内,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当然,他们就算是不想读书也可以。
只要他们还能记得住我从前教给他们的那些道理,只要他们还愿意做个善良正直的“好”人,那么,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官员士子,只要他们乐意,我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至于,先前我夫婿他们攒下来的、属于谢氏或新安郡的粮草和财富。
我想,这些大约会被新朝的官差们收归朝廷所有。
对此我并没有什么意见——那些并不是属于我的东西,我只希望他们能将这些钱财,真正花费到百姓们的身上,去到它们该去的地方。
——只要别落到那些贪官污吏的口袋里面,只要他们肯放过我那几个无辜的孙女与外孙,肯善待我与我的丈夫穷尽一世也想保护住的郡内百姓。
我这样想着,静静端坐在城外的一方小席子上,等候起日出——同样也是等候起我“最后的下场”。
我刚刚同你们讲过的,孩子。
我的眼睛在我大儿子出殡、小儿子也骤然离世的那一日便哭得几乎瞎过去了。
但,或许是得益于我的那一双盲眼,自我的眼睛彻底看不清东西后,我那原本已开始渐花了的耳朵竟无端变得灵敏起来。
是以,那一日我并没看得清刘宋的旌旗,只是先听到了风中传来的、旗子抽打在木杆子上噼啪不断的爆裂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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