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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披拂在髑髅山的沙地上,犹如照耀着一片金粒的时候,塞萨尔走出了圣墓教堂。
不知何时,圣墓教堂前的小广场,冗长曲折的阶梯,街巷之中聚集起了无数的人,哪怕后面的人见不到塞萨尔,也能被欢笑与叫喊提醒,跟着一同欢呼起来,每个人都在传说那个男孩的名字,传颂他的虔诚与德行,更有人信誓旦旦地说,就在方才,有天使裹挟着辉煌的圣光落在圣墓教堂里,全然不顾现在正是太阳应当升起的时候。
塞萨尔才来到圣墓教堂的那天,朗基努斯记忆犹新,毕竟这不过是四十五天前的事情,那时候只有杰拉德的多玛斯看在家族的份上把他带到教堂,把他交给一个没有姓氏的流浪骑士,之后就没再管过他——即便他因为雇佣兵袭击塞萨尔的事情得了利,也不过是多派了两个修士,这也是因为他看到男孩身上或许还是有些价值的……
现在他来了,站在小广场上,笑容满面,拈着念珠,身后的修士捧着圣物,金匣子,侍童提着香船,没药和沉香的气味弥漫在整个广场上,与他不同派别的教士们虽然站在别处,但也不得不露出笑容,好从这份修行中掠取一点荣光,而在这些黑衣白袍之外,则是衣着绚丽的贵人们,数之不尽的绸缎与丝绒在日光下流动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他们的侍从一看到塞萨尔走出来,就捧着主人拿下的戒指、项链与腰带,卸下的斗篷、外衣,一拥而上,层层叠叠地将他打扮起来,塞萨尔原本就是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年,这样一装扮,更是熠熠生辉,令人无法直视——人们不由得齐声赞颂,这正是天主的恩赐,人世间方有这样的美景!
“握紧你的小桶和……拖把。”朗基努斯竭力不让那两个修士和城堡里的骑士占去自己的位置,靠在塞萨尔耳边低声说道。
塞萨尔一顿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无论今天的局势有没有希拉克略与杰拉德家族的推波助澜,一个九岁的孩子用四十五个夜晚完成了一百个成人需要四十五个白昼才能完成的工作,这桩事情必然会被视作一件圣迹,哪怕事实上它并非如教士们宣扬的那样非人力可为,又不说罗马教会是否承认,或是亚拉萨路的宗主教能否接受,圣墓教堂的教士们是肯定会将这件圣迹完完整整地记录下来并言之凿凿的。
那么他的小桶与拖把必然会成为两件圣物,不夸张地说,在圣人的遗骨可以一分二,二分三,三分无穷尽的年代里,单凭它们就可以募集供奉,建起一座或是两座教堂,更有可能,会有虔诚的信徒,愿意奉献一大笔财产来得到其中的一小块——只要他们相信有天使帮助塞萨尔一起清洁了圣殿。
说完这句话,朗基努斯就被拉到了后面,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希望这孩子不要过于得意忘形,但他也得说,如果是这个年纪的他,恐怕是做不到的,那样多的赞美,那样多的荣耀,那样多的金子!
塞萨尔只感觉到头颈酸痛,虽然朗基努斯提醒他不要放下拖把和小桶,但他都感觉不到木杆与皮带的触感了——手指上戴了太多戒指。
这时候人群散开,多玛斯教士高高地昂着头,捧着一个银盘子走了过来。
银盘子上堆叠着一捧雪白到闪亮的织物,塞萨尔一眼就看出来应当是一卷珍贵的羊毛呢斗篷。
或许有人不太明白从俗人的奉献到教会的圣物之中的流程。简单点举个例子,一个好教徒将他毕生的积蓄,大多时候是钱,但也有时候是实物,丝绸、呢绒、器皿或是木材,有时候也可能是一块漂亮的大理石,一匹马,一头骡子等等,若是在前三者中有珍贵的东西,教士们就会拿到祭坛上摆一摆,在圣母像上披一披,它们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圣物了,无论谁来追索,教会都不会偿还的,除非你愿意拿出几倍几十倍的价钱来买下这件圣物。
“这是曾经铺盖在圣墓上的羊毛布。”多玛斯骄傲地说,然后他把它抖开,披在塞萨尔身上,用一种亲昵到令人浑身颤粟的声音说道:“塞萨尔,我的小兄弟,我来为你庆贺,你完成了一桩多么伟大的事业啊——多么虔诚,多么漂亮,孩子,你简直就是天使赐给我们的,”他热忱地伸出双手:“你累了吧,你倦了吧,赶快把你的小桶和拖把交给我,我来做你这一天的仆人,我来服侍你,这是你应得的。”
虽然朗基努斯做过提醒……塞萨尔笑了笑,松开了手指,多玛斯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
朗基努斯的提醒固然是善意的,但他不曾知晓的内情太多了,塞萨尔与阿马里克一世的交易注定了在鲍德温不再需要他之前他是不能离开鲍德温的,所以,金子,声誉,人们的爱与尊敬对他有什么用呢?何况这些就如堆驻在沙滩上的城,只要他的庇护人撤走基础,一切就会立刻变作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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